虚开税款近4亿元 北京特大虚开增值税发票案2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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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2:10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一审宣判,陈学军、吴芝刚2名涉案被告人被判处死刑。 3日上午,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原国税局干部吴芝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的 从2000年3月起,今年30岁的浙江省临海市农民陈学军先买下了一家小企业,又利用假身份证、假照片等手段,在京注册或购买多家公司,以此来进行虚开增值税发票活动。 陈学军还勾结北京某国税局干部、29岁的吴芝刚共同作案,由吴芝刚从国税局领取增值税发票,派人进行虚开和倒卖。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计算机专业技术,用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防伪税控“认证”体系,为虚开增值税发票提供10000余份增值税专业发票;吴晓红为陈学军领票,领传真件、打票,并担任陈学军非法注册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院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等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