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省八所高校学生给参军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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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4:1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记者昨天从合肥市征兵办获悉,今年该市从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试点将扩大到驻省城的8所省属和国家驻皖全日制高校。 凡是安徽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学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安徽水利水电技术学院、民办三联职业技术学院在读的大学二年级以上的大学生,只要年满18至22周岁(本人自愿可放宽到17周岁),政治条件符合公安部、总参谋部 据了解,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可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或根据其平时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并保留学籍至退役后一年内。对已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应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对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其已交的学杂费剩余部分在本人自愿情况下可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 对退出现役复学的大学生,其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校可酌情减免学费;入伍前享受奖学金的(不含一等奖学金),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对在部队立功或获得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可免交部分或全部学费。同时,征集新兵的各个院校,将积极做好退役大学生复学工作,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升本、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本科生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独立专业由学校报省教育厅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因部队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身体原因不宜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予复学。服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 此外,被批准入伍的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规定给予优待。其中,入学前系农村户口的按照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收,并按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安置。参战或因公致残的,由部队评定等级,发给革命军人伤残证;退出现役后,丧失自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韩厚勇 杨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