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干部虚开发票,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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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4:43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数额最大的涉税案一审判决 据新华社电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昨日对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本版曾作报道)一审宣判,陈学军、吴芝刚等两名涉案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介绍,这是进行税制改革以来,北京涉案金额最大、危害最严重的一起涉税案件。 昨日上午,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判处原国税局干部吴芝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全部财产;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陈学军的女友吴晓红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没收全部财产。 法院查明,从2000年3月至12月间,陈学军伙同吴芝刚、吴晓红,以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泰和永兴公司等名义,先后从某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0900份,为数百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00余份,虚开税款共计人民币3.93亿余元。 据承办法官王东介绍,陈学军倒卖、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的次数之多和数额之大是近年来罕见的,而且涉案人数多达十多人,除了昨日被判刑的陈学军等3人外,其他涉案人均已先期被法院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紫/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