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重罚食物中毒事故 将追究负责人刑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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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4: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承包削弱了食堂卫生管理 本报讯 记者陈辉、通讯员陈广泰报道:广东将加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罚力度。事故责任人及违法经营企业,将受到经济制裁、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这是记者在昨日召开的广东省《食品卫生法》颁布八周年新闻通报会上获悉的。 购买中草药到正规药店 据介绍,今年1-10月份全省共发生重大食物事故23起,中毒人数948人,其中死亡21人;发生在学校共8起,中毒人数145人。今年的食物中毒发生,特别是学校的食物中毒发生,较历年同期有明显降低。引起中毒致死原因是:毒鼠强污染食物和误食本身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如大茶药、河豚鱼、毒蕈、蟾蜍等。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张永慧所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今年食品中毒事故特别要引起注意的是“大茶药”中毒。大茶药中毒往年偶有发生,今年受害人数最多;截止至今年6月,共发生3起,中毒人数18人,死亡7人。 据了解,大茶药(又名断肠草、胡蔓藤)有剧毒,主治跌打骨折等外科疾病,一般用于外用。它生成中毒的原因主要是,在广东广西等偏远地带,民间流传它对治疗风湿痛有特效,有人冒险内服而引起中毒。此外,也有将大茶药误认为鸡骨草、金银花等其他草药食用所致。 张所长提醒市民,广州市内药店并未发现销售大茶药,但不排除那些在人行道、天桥上销售中草药的流动摊点有售。他提醒市民,购买中草药最好到正规药店。 食品卫生法处罚不严 据省卫生厅副厅长冯鎏祥分析说,我省食物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学校将食堂对外承包后,削弱了食品卫生管理;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不够,如四季豆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处罚力度不足,这是《食品卫生法》本身的缺陷,事故责任人受到的处罚可能仅是“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而在国外受到的处罚可能是终生不得从事该行业。 此外,食品安全管理上还存在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如以往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一般是哪个部门处理的,就按照哪个部门的法规处罚。据了解,为加大处罚力度,各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协调,使违规者或企业受到严厉处罚。如对违法生产经营企业,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就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对造成食物中毒的相关责任人,不但经济上进行处罚,行政上也要给予处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