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我国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增长1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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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4日17:1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4日电(记者 赵承 刘铮)一至三季度,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9385元,同比增长12.8%。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季度形势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9615元,集体单位5614元,其他单位10306元,增幅分别为12.8%、10.0%和8.9%。 分单位类型看,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就业人员前三季度平均劳动报酬分别为9032元、9988元和10633元,同比增长13.8%、10.8%和12.4%。事业、机关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继续高于企业。 分地区看,平均劳动报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上海、北京、广东、浙江、天津、江苏、福建、青海。 (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