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务警车不得乱停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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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2:03 新闻晨报 | |
市公安局日前制定的《违反公安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规定: 不准擅自使用公安机动车辆办私事,违者予以警诫; 不准擅自将公安机动车辆或号牌借给非公安单位或非公安人员,违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不准在非公务情况下,将沪警号牌机动车辆停放在酒家、歌厅、舞厅等公共娱乐服务场所; 不准隐瞒本人驾驶公安机动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违者予以警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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