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自杀自己担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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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3:31 齐鲁晚报 | |
南京师大与学生签生死协议 本报南京11月4日讯 11月1日上午,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体育中心内,4000多名大一新生及家长们济济一堂,学生代表们分别与校方签订了一份《学生自律与教育管理协议书》,而在这份协议中,最令人注目的莫过于第10条:“学生自杀、自伤的;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住校外学生在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 前日南京法律界的一位资深人士指出:这份协议书的出台对绝大多数的大学生来说,有助于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加强自身的自律行为。由于双方白纸黑字,以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此份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在学生自杀、自伤等人身伤害处理问题上,该协议还得首先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据了解,高校学生人身伤害处理问题一直是高校“头疼”的事情,今年1—10月份,南京在校大学生已有多名学子跳楼自杀,事件发生后不乏学生家长来校“兴师问罪”。 (任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