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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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5: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新 闻182位居民状告北京市规划委胜诉 据《中国青年报》11月3日报道,北京182名居民与北京市规划委的两次对簿公堂最近有了结果,北京市规划委表示服从一审判决,自愿申请撤回上诉。 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4号楼和6号楼的182名居民,因认定自家马路对面要修建试验 透过这场官司,我们看到了当前行政执法过程中的诸多瑕疵。 程序观念的淡薄。程序公正是保证行政决策科学、公正的重要保证。决策过程涉及各个环节的先后顺序不能颠倒,则是程序公正最基本的要求。具体到这一案件,环保部门从环保的角度考量可不可以建试验动物房,是决定规划部门是否做出规划的先决条件,两者的顺序是不能颠倒的。 决策民主的缺位。任何一项城市规划都会对市民尤其是周边市民产生影响,所以它不是规划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私事”,需要市民参与。决策的民主性将影响决策的科学性,并最终影响这一决策的命运。在本案中,如果在做出规划之前,有关部门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让市民知晓,并充分表达意见,就用不着日后对簿公堂。 本案中,在那样一个地方能否建试验动物房,与其说是行政决策问题,不如说是专业技术问题。北京市规划委遭遇到的尴尬,一定程度上是其对专业问题力所不及而又强为之的结果。所以,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把专业问题交给专业机构,自己安心做决策———根据专业机构的认定,做出相应决策,看似只走程序,但这正是其作为决策机关本意的回归,也可以更好地实现决策的科学性,避免更多类似的尴尬。 摘编自《南方都市报》11月4日 文/李曙明求 是城市规划应以人民利益为重 城市规划部门是国家为了保障城市建设的有序进行、保护城市特有的风貌、保护普通百姓的利益不被侵犯而设立的一个行政部门。但令人遗憾的是,在许多城市的建设过程中,规划部门的这些作用并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些地方,土地几易其手,规划数次变更,绿地变成了大厦,低层变成了高楼,古建被无情地拆除,文物保护区旁崛起了现代化的建筑……种种现象,导致了拆迁户、业主及物业周围的群众与开发商产生了各种各样的矛盾、纠纷。表面上看,这些矛盾和纠纷是由于开发商违规操作、一味追求经济利益造成的,但规划的不合法、不合理也是造成矛盾的原因之一。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笔者以为,是否把国家的利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关键。 几年前看过一篇介绍瑞士的文章,说瑞士各个城市的政府都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本城的建筑风格、建筑高度,如若要建新的建筑,必须在原地搭建简易的建筑框架,以便听取周围群众的意见。由于有着如此严格的程序,瑞士特有的风貌得以保持数百年不变。不论瑞士的做法在我国是否可行,但他们那种对历史负责、对公众负责的态度不值得我们很好地学习吗? 摘编自《法制日报》10月30日 文/殷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