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审计独立的重要步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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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05:54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中国证监会与财政部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简称《规定》),以强制轮换主审会计师的方式,力促提高上市公司审计质量。 这一规定的出台,是我国会计行业引入国际惯例,在加强审计独立性方面走出的重要一步,将有力地促使注册会计师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提高职业诚信度。 美国安然公司及世界通信公司发生财务丑闻后,美国于2002年出台了著名的《萨班斯-奥克斯莱法》,规定会计师事务所的主审合伙人或复核审计项目的合伙人,为同一客户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时间不得超过5年,否则将被视为非法。而在这一法规出台前,国际上知名的一些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就一直实行这种轮换制度。 近年来国内外证券市场大量案件表明,对上市公司财务审计质量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主审会计师丧失了独立性。如果注册会计师的升职和薪水长期过分依赖于一个上市公司,两者之间则有可能发生复杂的利害关系。为满足一些客户不正当的需要,主审会计师很容易做出妥协,甚至帮助他们造假。例如国际上“安然危机”中的安达信公司,国内为银广夏进行审计的中天勤事务所,都是栽倒在这个问题上。此外,主审会计师长期为一家上市公司服务,不仅影响其独立性,还可能由于固有的思维定势,不利于发现一些问题。 在近年来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着重塑公信力严峻挑战的时候,实行强制轮换注册会计师制度将会带来不少积极意义。不过,这仅仅是实现审计独立的一种手段,要达到实质性的完全的独立,真正提高上市公司的会计质量和审计质量,还必须依靠这个行业的自律和职业道德水平的提高,这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 摘编自新华社北京11月3日电 文/张旭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