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实践驶上制度化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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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0:30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11月4日电(翟伟、卫敏丽)我国农村基层民主实践正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截至目前,31个省份中已有28个省份制定或修订了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25个省份制定了村委会选举办法,各地农民参选率在80%以上。 记者从4日在北京举行的纪念村委会组织法颁布实施5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村委会组织法颁布5年来,全国绝大多数省份都普遍完成了两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在完善制度、规范程 “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基本内容的村民自治在全国农村广泛开展,村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得到了较全面的保障。”民政部副部长陈杰昌说,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初步理顺了国家与农民的利益关系、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关系、村民与村民之间的关系,给农村工作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