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军首次试行直接从公民中招收士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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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1:3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28岁中专生也可参军 据新华社今日晚报专电 我军首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的试点工作,最近在南京军区进行。这是我军士官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此前,我军士官均从服役期满或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选改。 这项工作是依据士官编制的专业、分期和需求情况,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一部分部队需要的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且数量不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别是部队配备的新技术武器装备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此举旨在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 凡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均可报名应招。 应招入伍后,经过集训,统一分配到技术岗位工作,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享受现役军人待遇。这些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的,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役。退役士官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的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志愿兵·义务兵 我国从1978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这就是我军士官制度的雏形。1985年我军裁军百万,中央军委决定实行士官制度,军队的部分干部职务改由“志愿兵”担任。1988年实行军衔制后,“志愿兵”改为军士长或专业军士,我军士官正式诞生。1999年全军实行士官制度改革,对士官的使用范围、数量比例、激励机制、生活待遇、安置办法等作了重大改革。 目前,我军的士官人数已占士兵总数的近40%。全军部队所有建制班班长全部由士官担任。部队的装甲、导弹、通信、雷达和舰艇、航空等专业的操作手,均由士官担任。 (日京/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