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农民打领导旗号诈骗353万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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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2:34 新华网 | |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忠县农民张龙恩集资诈骗案,3日尘埃落定。打着领导旗号行骗达353万元之巨的张被市第二中级法院以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51岁、仅有小学文化的忠县石黄镇石峡村农民张龙恩,谎称自己与忠县副县长杨志刚及市公安局副局长文强关系铁,并私刻了杨志刚的私章和“垫江县客运有限公司”公章 2000年12月,张龙恩虚构杨、文要集资承包工程和购买忠县至成渝等地客运线路牌及垫江县汽车站等事实,开始以支付高额利息(按本金的25%到60%付息)为诱饵,在该县忠州镇和官坝镇向居民筹资。李文斌、邓华等17人信以为真,向自己的100多位亲友筹钱,然后借给张龙恩。 张龙恩所获巨款,除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外,其余用于归还以前所欠债务、买汽车、买房、包养情妇、经营等。 至今年2月案发,张龙恩共非法募集社会资金353万余元,其中238.63万元无法追回。今年3月底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记者/刘虎方有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