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药品暴利:约50%的中国人生病不敢去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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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2:40 新华网 | |
药品暴利是老百姓心头的一块巨石,使许多没有医保且收入较低的居民看不起病,买不起药。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一份统计报告指出,中国大概有50%的人生了病不敢去医院,其中主要的原因是药品的价格过高。 据卫生部统计,目前我国每位居民看一次病平均要花费79元,住院需花费2891元。在医疗技术高的卫生部门直属医院,平均每一门诊、急诊人次医疗费用为163元,住院费用为7 治理药品暴利是国人的迫切希望,如何治理则是多年悬而未决的难题。笔者认为,治理药品暴利必须抓住根源,对症下药。为此,提出从以下三个方面对药品暴利进行整治。 第一,破除药品销售中的行政垄断和经营垄断 首先应破除药品流通业进入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核准制的实行除应对各类资本一视同仁外,应严格实行GSP认证制度,以确保药品流通的安全与质量。 其次,应全方位改革现有的医疗体制,打破医院的经营垄断。 措施包括:1放松医院准入限制,对公立医院实行适度的产权多元化改革,形成医院间的适度竞争。我国目前有7万多家医院,绝大多数是公立医院,其中营利性的医院只占医院总数的1%,这造成了医院吃“大锅饭”的经营性集体垄断。医院多元化、民营化和营利化应该是改革的方向。 2扩大医保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的范围。目前医保定点医院主要是国立医院,而且定点过窄,医保定点药店也基本如此,这容易形成经营上的垄断。医保定点医院和药店的选择应根据成本最低原则(可依据审计确定),而不应该专门指定某些国立医院和药店。此外,应扩大定点范围(特别是药店),以鼓励竞争。 3实行“医药分营”机制,解决医院“以药养医”问题。“以药养医”是医疗补偿机制失效的表现,也是政府对医院垄断经营“容忍”的主要原因。解决“以药养医”必须实行“医药分营”机制,即医院不能把医疗服务经营与售药经营捆绑在一起,而应分开经营、分开获利。具体的做法是在放松医疗服务收费限制的同时,给予患者处方配药的决定权,即患者既可以在医院配药,也可以到大的药店配药,迫使医院提高服务和降低药品价格。 第二,加大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法 政府需要从下列方面加强监管:1制定严格的成本审核制度,防范药厂虚报生产成本,同时改进生产成本申报管理制度。如通过药品专家评估、行业评审等评价制度确定药品的成本价,必要时通过行业协会、公众听证会来确定药品的出厂价格,使药品价格管理科学化。 2加强药品广告监督管理,对内容不实的广告给予严惩,同时使药品命名规范化和标准化。 3加强医院用药审计工作,严惩利用信息和地位不对称获取不对称租金的医院和医生。 4从严整治药品流通过程中的各种违规和违法行为,包括金钱开路、高额回扣、价格合谋、招标乱收费、抵制中标药、行贿受贿等。 第三,放手市场竞争 依据市场规制理论和实践,政府对公共性产品定价规制的难题在于政府如何克服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企业争夺信息和地位不对称租金所带来的效率损失,而解决这一难题的关键是创造条件引入市场竞争。让市场竞争去解决中国药品市场的“垄断加欺骗”所产生的暴利问题应该是良好的途径,平价药店的出现撕开了药价虚高的一个大缺口,引发药价“降”声一片便是现实证明。对此,政府首先必须加强药品的质量管理,避免在放开经营的同时发生药品质量危机。 主要的措施之一是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GMP和流通服务管理GSP的认证工作,把不合格的竞争者清除出市场。其次,政府应为医药企业竞争创造良好条件,包括: 1、除国家规定的特需药品外,其他药品应放开经营,对各类资本一视同仁。 2、支持药品经营中合理的降价行为。无论是哪类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只要其正当经营,保证质量,不采取欺诈、垄断、倾销等不正当价格竞争手段,政府都应支持经营者的药品降价行为。 3、对破坏公平竞争者给予惩处。政府需要修订执行相应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破坏公平竞争者,例如要求生产厂家撤消平价药店供货的医院和药店,给予行政或法律上的惩罚。王万山(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