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九大措施对民族自治地区实行倾斜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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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3:22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11月5日电(记者任鹏飞姚剑峰)辽宁省政府近日出台了促进贫困地区和民族自治县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的九项重大措施,对民族自治县实行更加倾斜的财政、土地和科教政策。 辽宁省省长薄熙来说:“如果没有民族自治地区经济社会的大发展,改造辽宁老工业基地将是不全面的、不完整的,实际上也是不可能的。” 这次出台的倾斜政策包括财政共享收入增量返还、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使用费免缴、财政周转金缓还、支持教育、卫生事业发展以及县城基础设施建设等一系列措施。同时对民族自治地区的天然林禁伐、退耕还林、整治水土流失、加快农村替代能源建设等做出了一系列部署。辽宁省有51个少数民族,670万少数民族人口,8个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人口绝对数列全国第5位。民族自治县总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23%,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8%。长期以来,各民族自治县的发展水平相对滞后,制约着全省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辽宁省提出的目标是,从现在起,各民族自治县的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到2007年比2002年翻一番,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00元,年均增长200元。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620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440元,年均增长280元。(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