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身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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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4:40 新民晚报 | |
言中 电影等艺术作品中,要点明一个人是旧社会的流氓、地痞、青红帮,最简洁的描写就是文身;如今要扮酷、扮另类、扮个性最露骨的表现又是文身。 厦门有条闹市的街,街上开出了一家又一家的文身店,从文身店出来的分不清是上述 有人说,文身是个人自由,别人管得着吗?这乍听难以辩驳的话细想却是一文不值的道理。有人很崇拜西方的个性的自由。在西方,裸体冲入球场的男人和女人不是照样被捉?人是社会中人,不是鲁宾逊。生活在社会中就有社会规范管着。社会规范就是要摈弃那些不属于人的健康生活的有害无益的行为。 文身,应属于有害无益的一类。对个人而言,暗地里文了身,法律管不了,只能用社会生活规范去劝导。但开文身店就不同。开店是依据法律批准的,中国有哪一条法律是说允许倡导不健康生活伤害社会风化的行为存在?所以实在想不通厦门的诸多文身店是怎么拿到营业执照的。法律应该管社会不和谐声音的制造者。 但愿厦门的文身店不要像洗发店或洗脚屋一样一阵风吹遍大地,如果满街上都见文身的人,社会就增加了恐惧,因为你不知道是不是遇见了电影里表现的那些人而避之犹恐不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