摧花恶魔一审判死(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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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5:15 华商晨报 | |||
新闻提示 2003年4月20日夜,沈阳市苏家屯区某镇的9岁女孩儿小雪(化名)遭到辽阳灯塔籍歹徒徐全业的挟持及残忍地虐待,致使小雪外阴损伤严重,阴道后壁、直肠括约肌裂伤,伤口污染严重,必须接受6个月的入院治疗及多次复杂手术。 2003年4月30日,苏家屯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将畏罪潜逃的徐全业抓捕归案。 晨报讯 (记者 陈萍 经淼)昨日上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报曾予以高度关注的徐全业摧残幼女案件。 经近两个小时的法庭审理后,法庭当庭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徐全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小雪经济损失5.1万余元。 庭审供认不讳 上午9时40分,庭审开始。沈阳中院指派辽宁正直律师事务所的赵培文律师出庭担任徐全业的辩护律师。小雪的父母代替小雪参加庭审,而徐全业的家属却没有一个人来参加旁听。 当面色苍白的被告人徐全业被带到被告席时,小雪的父母亲情绪十分激动。检察机关出示了包括被害人小雪及其伙伴陈述、小雪伤残鉴定、现场血迹鉴定等在内的一共10多份证据。“本以为会有激烈地辩论,没想到徐全业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对每份证据都没有异议……”出庭支持公诉的张检察官表示:这是他所见过的最没有争议的庭审。 被告人徐全业的辩护人赵律师表示:“徐全业认罪态度好,没有前科劣迹,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指认犯罪现场,应该视为有悔罪表现,请法庭酌定从轻处罚。” 宣判当庭没上诉 11时20分,法庭对徐全业涉嫌强奸一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徐全业强奸罪名成立。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有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徐全业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5.1万余元。” 宣判后,主审法官问徐全业:“你听清楚判决没有?”徐小声回答:“听见了,强奸罪,死刑。” “你上诉吗?”“我服判,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张检察官告诉记者,沈阳市检察系统还是首次对性质如此恶劣的强奸犯罪进行公诉。他(徐全业)的犯罪手段、摧残小雪的时间和次数都很罕见。 小雪感谢好心人 庭审后,小雪给记者打来电话,读出了她写给曾帮助过她战胜病痛、渡过难关的好心人们的一封信,委托本报代其向好心人道谢。 亲爱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哥哥、姐姐:谢谢你们! 在晨报和你们无数好心人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已经治好病出院了,但现在还在家里休息,没有上学。等我回到学校一定好好学习,努力做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来报答你们的恩情。谢谢你们! 小雪的父母委托本报向省内外曾经帮助过小雪一家人的好心人们表达谢意。小雪的妈妈表示,小雪的身体已经日渐恢复,但是她还是常常在夜间惊醒,精神上的恢复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她和小雪的父亲一定帮助女儿“忘掉”这段往事,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