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黑老大”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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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5日16:04 北京晚报 | |
本报大连专讯曾经制造多起刑事案件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邹显卫,在保外就医期间向有关官员行贿56万元。11月3日,邹显卫及其骨干成员陈德政,在大连被执行死刑。正义的枪声结束了大连“黑老大”的生命。 前科累累“虎豹”杀人买通官员保住性命 邹显卫绰号“虎豹”,1963年3月出生于大连市。1979年9月,16岁的邹显卫因持刀伤人被劳教2年;1983年4月,邹显卫又因流氓罪被当时的大连市金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 1992年10月19日,邹显卫纠集7个同伙,手持猎枪、藏刀、木棒与高福崇、常福胜团伙发生黑吃黑打斗火并,高福崇被打死,常福胜也被打成重伤。邹显卫见势不妙,匆忙逃到国外躲避,一年后又偷偷潜回大连,1994年3月,警方抓获了邹显卫。 由于邹显卫的检举,警方循线索破获了一起大案。1995年11月6日,辽宁省高法对邹的上诉案作出终审判决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鉴于邹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破获了一起重大案件属重大立功,应依法从轻处罚,故改判邹显卫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大肆行贿监狱长高墙之内设高间 按照终审判决的要求,邹显卫应立即押往辽宁省瓦房店监狱服刑。为留在当地,邹通过关系和大连监狱长谢红军牵上线,送给谢红军5000元人民币,谢红军爽快地收下并很快将邹显卫的服刑地点转到大连监狱。邹又想办法送给谢红军一套80多平方米的精装房和10万元钱。 在谢的授意下,大连监狱很快就在大墙内腾出一处独门独院的两室套房,专供邹显卫一个人居住。房内沙发、彩电、冰箱、空调、VCD和外线电话等生活用品应有尽有。 监狱长撑起保护伞死囚犯组建黑团伙 1997年的7月,邹显卫向谢红军提出减刑要求。谢红军立即找来副监狱长汪永明、狱政处副处长杨福玉和邹显卫所在监区的大队长于景波等人,开会研究如何帮邹显卫减刑。直接主管邹显卫的大队长于景波受命,仅用一夜时间就为邹伪造了齐备的服刑表现考核、立功表现等材料。 1997年11月,谢红军派人将编造好的邹显卫减刑申报材料送呈辽宁省监狱管理局。在谢红军的极力“推荐”下及与某些官员疏通后,邹显卫不仅如愿地于1997年12月10日被批准由死缓减刑为服刑17年,还因他的“立功表现”被评为辽宁省“劳改积极分子”。 作为对谢红军“救命之恩”的回报,1998年春节前,邹显卫又将20万元人民币塞给谢红军。此后,邹显卫走出监狱的次数更加频繁,但谢红军对邹在社会上胡作非为之事不管不问,听之任之,只要邹向自己交上可观的“保护费”,谢就任凭邹恣意妄为。 邹显卫早在1998年10月前后,就在监狱外结识了于政龙等人,由于政龙把那些刑满释放人员、地痞流氓、混混儿招至麾下,在邹显卫的老“地盘”上为非作歹、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逐渐演变成涉黑的暴力团伙,团伙成员由几人、几十人发展至上百人之多,他们统一着装、集中居住,经常在大连市内、开发区和金州区内的娱乐、生产经营场所招摇出没、立棍称霸、收取保护费。 徒刑改为保外就医监狱外再酿大血案 2000年3月21日,在谢红军的帮助下,邹显卫获准“保外就医”;2000年4月7日中午,“虎豹”邹显卫率几十位“小兄弟”,乘多辆出租车杀向大连开发区维也纳洗浴中心,在与另一团伙遭遇交手时,邹显卫持猎枪向人连开两枪,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 邹显卫见势不妙,更名改姓,便衣简从,在金州等地躲藏起来。直到十多个月后,在全国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中,公安机关才抓获了邹显卫、于政龙等人。 “虎豹”案大白天下司法腐败得以揭开 2001年3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邹显卫死刑立即执行;2001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领导到沈阳检查工作,闻听“虎豹”一案详情后拍案而起:“马上到大连去,要彻底查清此案背后的东西!” 在“虎豹”邹显卫涉嫌组织黑社会团伙等罪名的案件审理过程中,一并揭露出谢红军、汪永明、杨福玉、于景波、董吉运等一大串贪婪腐败的司法工作人员、官员。(郝庆禄王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