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改革鞍山全省尝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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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5:12 辽沈晚报 | |
作为首批12个试点城市之一的鞍山,在全省率先推行供热体制改革,试行职工热费补贴 个人承担15%,其余85%由夫妻双方单位补贴 本报鞍山消息(特派鞍山记者 张健)昨日记者获悉,鞍山市供暖体制于今冬在辽宁省首开“暗补变明补”改革先河:单位不再为职工统包采暖费,改为由居民家庭直接向供热 最低气温零上6度。昨日,鞍山市迎来了今冬供暖的第四个持续降温天气。家住鞍山市铁东区的赵姓居民测量室内温度:零上22度,“要比去年、前年……好得多,这是以往我们室内很少达到的温度!” 当地一家媒体民生热线的记者查阅了一下四天来的供暖投诉电话记录,除市内部分新改成一户一阀的居民家因设备调试未及时供暖外,投诉总体大幅下降,而往年这个时候总会有大量投拆,“但这个冬天才刚刚开始,还需要时间的考验”。 鞍山推出全新措施:限额标准内住房面积采暖费,个人承担15%,其余85%按照补贴基数乘以补贴系数进行计算,由夫妻双方单位同时给予补贴。截至10月末,鞍山市各供暖单位综合收费率为62%,比去年同期提高30%。 鞍山市供暖办副主任于军说,失业并轨人员当年采暖费补贴由原企业承担,同经济补偿金一并一次性发给个人。困难群体由城市供暖专项调节资金适当给予补贴。 采访途中,记者在当地一栋楼前张贴的租房启事中看到,除对面积、楼层朝向等常规条件进行描述外,房主特别标注“分户供暖”的字样。看来,入住后是否可以迅速花钱购“热”,是未来决定进行房屋买卖、租赁价格的一个条件。 定于今年启动的全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已展开,12个城市被确定为首批试点城市。作为辽宁惟一的试点城市鞍山,这项工作正在稳步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