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厦:国旗倒着挂 某超市:区徽上牌匾(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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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08:32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陈实)昨日上午,有群众报料称,环市东路与水荫路交界处某大厦,门前国旗竟然倒着悬挂!据该大厦的工作人员称,可能是由于临晨时负责升旗的新员工一时疏忽所致。而番禺的群众也反映说,在石币市莲路与币龙西路交界处,某超市的牌匾上也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徽印了上去。 【某大厦】 记者提醒后赶紧派人改正 昨日上午10时,本报记者赶到了位于环市东路与水荫路交界处的某大厦。抬头望去,在旗杆上迎风招展的国旗果然是倒着悬挂在顶端。有来往的行人发现了这一情况,好奇地指指点点。 记者来到该大厦管理处说明了这一情况。大厦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大惊失色,连忙抓起电话通知有关的工作人员,并连连向记者道谢。记者下到楼下时,倒挂的国旗已经被工作人员取了下来。 据工作人员称,国旗大概是凌晨6时30分左右升上去的,原本不应该出这样的差错,可能是由于升旗的员工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因而一时疏忽出了差错。 【某超市】 员工解释此图案非彼区徽 在番禺石币市莲路与币龙西路交界处,记者还没有下车就看到了在××超市的大幅牌匾上,印着一个硕大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紫荆花“区徽”。 记者向商场员工询问为什么要把紫荆花“区徽”印在商场的牌子上呢?这名员工称,这个图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紫荆花“区徽”是不同的。据他介绍,两个图案在花的边角弧线处是不同的。他表示,由于老板非常喜欢这个图案,因此才会把它大大地印在了牌匾上。 【法律人士】 任何侮辱国旗的行为都违法 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刘涛律师。他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任何以侮辱等方式使用国旗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是被禁止的。因此该单位倒着悬挂国旗的行为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 同样,只要不是出于侮辱的目的,使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区徽也应该不属于被严令禁止的范围。图: 某大厦的工作人员被提醒后,立即将倒挂的国旗取了下来。 本报记者 严明 许冰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