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减负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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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1:1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近来,由于上海《医保药品目录》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接轨,部分市民反映自负医药费增加有困难,焦扬就此作了说明。 根据中央七部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接轨后的上海《医保药品目录》实行甲类、乙类药品分类管理和分类给付制度:甲类药品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费用,而乙类药品要先由参保人员支付10%的费用,然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 有关部门注意到了这一问题,并且制定了减负的办法,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门急诊医疗费自负超过一定额度(在职2500元,退休1500元)以上部分,由医保减负50%。 焦扬说,医保药品目录与国家接轨,对广大参保人员是普遍有好处的。接轨后的《医保药品目录》兼顾了上海的用药实际,扩大了医保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药品种类增加了约500种)。同时,取消了按医院级别用药的限制,原来限定在二、三级医院使用的药品,现在在社区医院也可配取。此外,目录所列的非处方药增加了约160种,总数达471种,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