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参保人员看病“减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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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1:4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杨立群缪毅容)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市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考虑到本市医保实行甲、乙类药品分类管理和分类给付制度后部分人员自负医药费增加的困难,有关部门已制定“减负”办法:即在一个医保年度内,个人门急诊医疗费自负超过一定额度(在职2500元,退休1500元)以上部分,由医保减负 50%。 据悉,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实现接轨后的上海《医保药品目录》,实行甲类、乙 市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还表示,医保药品目录与国家接轨,对广大参保人员是普遍有好处的。接轨后的《医保药品目录》兼顾了上海的用药实际,扩大了参保人员的用药范围———药品种类增加了约500种,同时,取消了按医院级别用药的限制,原来限定在二、三级医院使用的药品,现在在社区医院也可配取,此外,目录所列的非处方药增加了约160种,总数达471种,进一步方便了参保人员到医保定点药店购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