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委原组织部长韩希鹏涉嫌受贿一审被判1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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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4: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合肥11月6日电(记者偶正涛)安徽省阜阳市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韩希鹏(副厅级)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5万元,犯罪所得和非法所得计128万元予以追缴。 韩希鹏是阜阳市腐败窝案暴露出来的7名厅级干部之一。安徽省检察机关查明:韩希鹏在1996年到2002年5月任中共阜阳市颖东区委书记、阜阳市委宣传部长和组织部长等职务期 2003年8月,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此案由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鉴于韩希鹏认罪态度较好,且赃款全部被追回,近日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