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拟定公务员公共服务规范 设八条“高压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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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6:3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6日电 据南京晨报报道,南京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已拟定《南京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今后南京市的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将有八大禁区,违禁者将受严肃处理。 《试行规定》明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在公共服务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不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不按照所在政府工作部门公开办事事 公务员有以上八大行为者,除责令其改正外,还视情节轻重按规处理,如收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三次的,本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予以换岗或降职;换岗或降职后又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刘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