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技术改造项目由“审批”改为“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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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6日17:01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11月6日电(记者丁锡国)山东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在全国率先将技术改造项目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备案制,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的项目管理体制。把“上项目权”还给企业,消除了影响企业投资的体制性障碍,大大提高了全社会的创造力。 据山东省经贸委快报,今年前九个月,山东省累计完成技改投资12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6%。投资上项目,本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但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政府往往要 山东省从1998年起开始探索技术改造管理的新路子。每年,他们都邀请国内高层次的专家,对全省技改项目进行一次集中论证,形成全省技术改造的导向计划,然后向全社会公开推介,供企业与投资方双向选择。政府开始从为企业协调投资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 去年年初,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将省管权限内的项目全部由审批制管理改为登记备案制管理。过去,企业要先编写项目建议书,逐级上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后,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然后再逐级上报审批。改革后,批复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前期工作“三部曲”简化为项目登记一步办结。备案的内容,主要看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备案时间,山东省经贸委在收到企业提交的《技术改造项目登记备案表》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从今年3月起,山东省在已实施的技改项目备案制基础上,再将部分技改项目登记备案管理权限下放到各市。省经贸委委托各市经贸委,对省批权限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鼓励类、允许类且不需要国家及省平衡建设条件、不享受国家及省优惠政策的项目登记备案。 山东改革技改项目管理体制,使企业技术改造的热情得以释放。据山东省经贸委提供的数据,近五年来,全省完成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拉动工业增加值增长6个百分点,技术进步对山东工业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45%。技术改造成为山东推进工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