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打假引发的怪现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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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5:52 大众日报 | |
记者采访的一些专家分析说,从法律层面来看,无疑政府职能部门是打假主体,因为他们是法律授权的执法主体。但是从社会经济层面来看,审视企业从动机、侦查、制订行动方案、组织查处以及到善后处理等打假的全过程,企业已成为实际上的打假主体,由此引发的一系列怪现状,对打假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一是助长企业“知假买假”行为。由于职能部门几乎不做任何打假前期调查工作,企 去年12月,为使公安部门将造假者抓捕归案,广州的一家“调查公司”向线人提供10万元人民币,在广东汕头市购买大批假冒口香糖。广东某牙膏生产企业为使职能部门掌握证据,曾经派人拿12万元现金到广东潮阳买假货。 一些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买假是不合法的,要追究责任,但在当前政府部门‘被动打假’的情形下,这样做却合情合理,确属不得已而为之。” 二是部分企业有假打不起、有假不愿打,甚至出现职能部门“差别化打假”的情形,最终受损害最大的还是消费者。打假主体的“错位”,导致政府部门的打假职能淡化,打假失去了应有的威力,在社会上产生“谁有钱谁打假”的不良影响。丝宝集团公司品牌权益办公室华南区负责人说,随着打假行为日趋“企业化”,当前洗护用品企业的打假成本越来越高,但效果却越来越差,投入产出比低,相当一部分企业甚至不愿再提打假:与其声势浩大而收效甚微地打假,让消费者知道产品有假货不敢用,不如干脆放弃打假。 据知情人反映,由于打假的所有花费基本由企业来支付,一般的情况是假冒谁的产品谁按比例负责花费,但一次打假行动可能会打出没有参与企业的假货,谁来出搬运费、储存费等相关费用是个难题。遇有这种情况,职能部门常常只处理参与打假企业的假货,而对于其他企业的假货或置之不理或象征性地“封存”,从而出现假货回流的现象。 三是经常上演“鼠猫游戏”,假货越打越多,甚至出现一些莫名其妙的打假怪事。美晨集团公司曾经陪同广东潮阳市技监部门去打假,尽管前期侦查踩点工作已经做得相当充分,但等大队人马赶到造假窝点时,造假者却在门前拉起“热烈欢迎企业和领导参观指导”的横幅,假货已被全部转移,其场景让人哭笑不得。 去年8月,一家牙膏企业陪同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某分局查扣了两卡车假货、两台牙膏灌装机,并封存在这家企业的仓库里。令人不解的是,用于运送假货的两辆卡车分别在查扣第3天和第15天后,被人不明不白地拉走。今年初,这个分局又要求拍卖两台牙膏灌装机,理由是分局要搞“创收”,在企业的一再反对下,分局只好放弃。 (新华社广州11月6日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