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外资金融机构下月起可经营人民币业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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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5:58 大众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6日电 我国将从12月1日起向外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放人民币业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说,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自2003年12月1日起,在济南、福州、成都、重庆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向所在地中国银监会派出机构提交经营人民币业务申请,由其逐级转报中国银监会审批;已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金融机构,可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上述四个城市。 与此同时,自2003年12月1日起,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外资金融机构可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向中国企业提供人民币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