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起“吃螃蟹”至今放号近5000个 新余电动车率先挂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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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7:07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记者刘健摄影报道:10月28日通过的《道路安全法》中,明确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非机动车的范畴。其实,新余市早在9月份就开始给电动自行车挂牌,至今,已挂牌的电动自行车近5000辆。 据了解,新余市于2002年开始停止给摩托车上牌,之后,电动车销量猛增。新余的电动车销售店从2002年的五六家,发展到现在的几十家。该市交警部门经初步调查统计,目前 如何管理电动车,新余市交警部门费了不少脑筋。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民意调查后,8月初,新余市公安局发布通告,将对电动车实行规范化管理,给电动车挂非机动车牌。9月10目,电动车正式挂牌,其手续简便,费用低廉。电动车挂牌时,车主只需要提供车辆的购车发票、合格证、车主的身份证即可办理,费用只需70元。 交警部门一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挂牌的头几天里,前来挂牌的市民把车管所营业大厅挤得密密匝匝。“那几天的营业大厅,用人山人海比喻绝不为过”。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这位负责人至今仍颇为自豪:“别的车辆都需要交警催着来挂牌,而电动车挂牌时老百姓却都自己挤着来,唯恐挂不到。从这点就可看出,新余市出台的电动车方案是顺应民意的。” (江南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