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物管费不必再买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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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7:47 潇湘晨报 | |
昨日,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在娄底召开的全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工作会议上发布了《湖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试行办法》。《办法》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居民收费按户(人)计收 《办法》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后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对不同的收费对象规定要求则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按月或季度收取。城市居民(含城市暂住人口)按户或按人计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不含临街门店)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或按在职人数计收;临街门面根据经营项目按营业面积计收;车站、码头、机场、港口的客货运载工具及社会营运车辆等交通运输工具可按吨位或座位计收。对烈属、五保户、孤寡老人、社会救济户等困难家庭应实行收费减免政策。 交了物管费不交垃圾费 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指出,开征和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后,取消环卫有偿服务费、卫生费等与生活垃圾处理相关的收费项目。已实施物业管理收费的生活小区,垃圾收集的相关费用,由物业管理交纳,不得向居民重复收取。 生活垃圾收集费的具体支付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已收取工业废物垃圾处理费的不得重复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省物价局和省建设厅要求,生活垃圾处理要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居民住宅、生活小区、社区等的垃圾收集工作,逐步转由垃圾处理企业收集,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 本报记者 储文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