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动病历”影响医疗事故鉴定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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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7:57 现代快报 | |
记者 王强 鲍盛华 据新华社长春11月6日电新华社9月8日播发的《“哪页不合格就撕掉重写”》一稿中报道的吉林省“改动病历案”再起波澜。11月4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再次公开审理,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焦点从为什么要“改动病历”转移到了“改动病历”是否对医疗事故鉴定有影响上。 吉林省延吉市患者张玉芬2001年8月起诉延边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以原始病历复印件为主要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误诊误治的民事赔偿责任。此后,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依据医院提供的改动后的病历作出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认定,原告因此败诉。后经原告上诉,案件被发回重审。不久,原告张玉芬因病去世,她的4个儿子转而成为新的原告。 2003年2月和6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天平司法技术鉴定中心和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受法院委托分别对改动病历进行了司法鉴定。结果一个认为改动病历对医疗事故鉴定没有影响,一个则认为改动病历对医疗事故鉴定有误导作用。 张玉芬四子姜何儒认为北京华夏是经司法部审批的鉴定机构,权威性非延边天平可比。医院称北京华夏的鉴定是“形式主义的认定”,“并不能推翻延边天平的鉴定结论”。 前来旁听的部分媒体记者认为,无论法院怎样判决,都会对同类医疗纠纷案件产生深远影响。据了解,法庭将择期对此案进行宣判,采信哪家鉴定中心的结论成为本案的关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