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十二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9:18 现代快报 | |
快报讯(通讯员 苏佳中 记者 郑春平)昨日,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宣布取消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再度为企业和个人减负。这12项收费共涉及公安、劳动、卫生、工商等7个部门。 其中涉及公安部门的收费共有4项,包括治安保卫人员岗位证书工本费;消防产品安全许可证费(仅指灭火器维修);对防盗安全门生产登记、防盗保险柜(箱)生产收取的安全 涉及卫生、新闻出版部门的各两项,包括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卫生用品评审(初审)费、对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人员收取的从业人员健康证工本费;外省市书刊在江苏省印刷准印证费、江苏省图书出省印刷准印证费。 另外,涉及劳动、建工、工商、药监部门的还各有一项,依次为:发布招聘信息审核费、室内装饰资质审批费及变更登记费、法定培训费(指工商部门)、新增车间、型剂审评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