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贿选案第4轮宣判 证据不足又一被告判无罪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9:30 中国台湾网 | |
中国台湾网11月7日消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雄市“议长贿选案”,高雄地方法院6日宣判,法官认为未有足够证据证明“议员”许昆源收受新台币5百万元贿款,因此判他无罪,许昆源是继李乔如之后,第二名获判无罪的“议员”。 检方控诉前高雄市“议长”朱安雄的妻子吴德美,于许昆源去年12月19日出国前一天,就与许昆源期约贿赂,并于去年12月23日晚上6时30分许,听闻许昆源已回国,就指示黄信 但法官认为,检方就朱安雄、吴德美、黄信中等共同被告供述,认定许昆源收贿,但事实上黄信中的证词,充其量只能证明,贿款交给一名不详姓名男子,尚无法证明许昆源“确实曾收受贿款”,因此判处许昆源无罪。 高雄市“议长选举贿选案”,高雄地院已分别在7月29日、8月28日及9月9日、11月6日作出四波判决,19名涉案“市议员”当中,李乔如、许昆源两人获判无罪;另有6议员,获法官宣告“缓刑”4年。另外,还有21名被告尚未判决。(佐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