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楼坠物砸伤起诉对象应为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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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09:35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问:我前几天下班时路过一幢高层居民楼,不想竟然被一户人家扔出来的杂物砸伤了头部。无缘无故的受了伤,现在也没有人愿意承认。我想咨询一下,我该告谁,我的医疗费应该由谁来承担? 答: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的朱汉华律师认为,被告就是这幢高层居民楼的所有业主。根据《民法通则》,这类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在于被告方,也就是说这些被告上法庭的业主 如果不能举出有力证据的,就视为其对这位读者实施了侵权行为。有几个举证不能的,就认定几个实施了侵权。读者要求的医疗费用等赔偿由他们平均承担。 (记者钱炯整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