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计错价顾客按指模认错?(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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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0:49 南方日报 | |||
近日,家住广州市的何阿姨在增城市一家商场买苹果,出来时因商场计价员出错少付了钱。何阿姨补交了钱之后,商场还要她在一份认错书上按手印。因为买几个苹果而被人家当成贼,何阿姨气愤不过,连血压也升高了。 商场计错价叫顾客按手印 何阿姨告诉记者,11月2日,她与家人从广州去增城探亲,在路过增城人人乐购物广场时,她去商场买一些水果。何阿姨选了10个苹果到商场的出口处付款。当时计价员说是10.5元,她交钱后没有走多远,商场的工作人员就赶了上来,说刚才价格算错了,要她回去补交钱。 工作人员将何阿姨带到了办公室,说她刚才买的是日本红富士苹果,而商场的计价员是按水晶红富士收的钱,还要何阿姨补交15.7元。何阿姨听后也就补交了。没想到这件事还没有完,商场又拿出一张单据,要何阿姨在上面签名,由于何阿姨不识字,并不知上面写的是什么,但不签名工作人员就不让她离开。最后,何阿姨只得在工作人员的指点下在上面按了4个手指印,商场这才允许何阿姨离开。事件前后有一个多小时的时间。 老伴指商场欺负事主不识字 何阿姨见到在商场外等候的家人时,家人都觉得很奇怪,问她为什么买几个苹果用了这么长时间,何阿姨将情况一讲,家人都觉得不对:商场有什么权力要求顾客按手指印呢?于是一家人又回到商场,要求查看刚才何阿姨按手印的单据。商场一开始还不想给,最后在家人的据理力争之下才将单据拿出。 何阿姨的丈夫翟先生对记者说:“全家人一看这张单就气坏了,上面的用词完全就是认为我老婆偷了商场的苹果,还用我老婆的语气写下了认识到错误的字句,让我老婆盖指模,简直就是一张认罪书。将商品价格计错,完全是商场的责任,商场不从自身的管理上找原因,反而去怀疑顾客,这是什么道理?如果你有证据认定我老婆偷东西,可以向公安局报案;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能随便怀疑人。商场有什么权力要求顾客盖指模呢?” 单据文字果然把顾客当贼 记者看了这张将何阿姨气得血压升高的单据,它是一张人人乐购物广场的《流失商品处理申请单》,上面“事情经过”一栏写道:我在人人乐增城购物广场内拿了日本红富士等商品,价值人民币15.70元,没有付款,出了商场,给商场造成商品流失。而“申请处理方式”一栏写道:本人认识到这种错误,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经办人处理意见”一栏写道: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教育放单。 整个单据的内容都是以当事人何阿姨的口气,但都是打印上去或商场工作人员写上去的,何阿姨只是在上面按了指模。读完全单,给人的感觉是何阿姨故意不付款就想出商场,且已经承认了错误。 记者赶到增城人人乐购物广场,该商场负责顾客投诉的彭经理接受了采访。彭经理认为这张《流失商品处理申请单》只是商场要顾客补交货款时的一种证明,证明商场没有重复收费,并没有怀疑顾客偷东西的意思。 彭经理最后表示,不管怎么说,顾客在本商场购物遇到了不愉快的事,商场是有责任的。如果何阿姨及家人认为《流失商品处理申请单》上的措辞不当,商场方面可以道歉,并将单撕掉。 增城市消委会的罗主任认为,商场如果怀疑顾客有意偷窃或欺诈,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商场本身无权要求顾客盖手印,这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犯。消委会将要求人人乐购物广场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报料人马先生获三等奖,奖金200元) 本报记者 韩浩图: 何姨向记者讲述在增城人人乐购物广场买苹果被当小偷的经过。 梁文祥 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