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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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3:19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新华社昨天发表题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评论员文章。文章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这是党中央在总结20多年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根据新时期新阶段深化改革的客观要求,在党的文献中首次提出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又一重大突破,必将对新阶段的深化改革产生广泛深远的影响。 文章指出,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目前,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除了国有和集体资本外,个体、私营、外资等非公有资本和城乡居民的家庭财产迅速增加,单一的公有产权已经被多元化的产权所取代。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促进各类资本的流动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文章说,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是一个涉及社会经济各个方面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各方面的配套改革,做实做细各项工作。在清产核资时,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的权益,平等对待各方财产,既要防止国家、集体资产流失,又不能把属于私人的资产随意上收为国家或集体所有。 文章指出,要规范发展多层次的产权交易市场,促进产权以租赁、拍卖、收购、兼并、投资参股等多种形式实现顺畅流转。要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各类产权的保护意识,抓紧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公正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侵犯合法产权权益的行为,保障所有产权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