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子肉饼店爆燃责任公开认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3:32 北京日报 | |
餐馆经营人负间接责任 本报讯(记者肖雯慧)昨天上午,曾经在今年9月6日北纬路“杨子肉饼”店爆燃事故中受到牵连的十几位当事人,会聚在一间小会议室里,聆听消防警官关于这起事故的调查经过、责任认定等全过程。据悉,这是市消防局实施“对火灾责任公开认定”举措后的第一个范例。 事故发生后,由公安消防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首先对此起爆燃事故进行定性的认定,排除了恐怖爆炸。认定是因燃气泄漏遇电火花所致,并交由宣武公安分局消防监督处调查处理。此后,调查组邀请国内知名火查专家、燃气集团液化石油气公司工程师等先后三次到现场“会诊”,并进行检测及模拟实验;走访了知情人、报警人、当事人、抢救人员等达75人次。 昨天,调查人员公布的事故原因认定结果为:此起爆燃事故系钢瓶到双眼灶台之间的金属管与软管连接处脱落,致使液化石油气泄漏遇电火花所致。同时,认定当时的餐馆经营人,今年25岁的河北人杨永亚由于在经营中未采取有效措施,对这起火灾事故负间接责任。 背景资料 今年9月6日8时22分,位于宣武区北纬路46号的杨子肉饼家常菜饭馆发生了爆燃事故。破碎的门窗框及玻璃飞落向马路,致使在路上正常行驶的两辆出租车和肉饼店门前停放的一辆江铃全顺面包车受损。肉饼店老板和一名女服务员被烧伤,飞落的玻璃还将出租车司机和车内乘客及马路上的行人共10人划伤。爆燃冲击波造成该肉饼店及与之毗连的开心悦酒吧部分受损,直接经济损失135907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