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监督 实施量力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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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7日17:11 新华网 | |
新华网呼和浩特11月7日电(李妍胡日查)记者日前在乌兰浩特市目睹了这样感人的一幕:当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海虎将“关于拨付张宝华赔偿款”的函和2.5万元支票交到张宝华手里时,张宝华感慨万千:“虽然不是足额赔偿,但可贵的是,它说明了这是法治的社会,说明政府是关心老百姓的!特别感谢人大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这是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人大监督、实施量力赔偿,为老百姓办 张宝华是原兴安盟华联公司经理。1994年,因与广西柳州市农副产品购销公司发生经济合同纠纷,他向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3万元作为诉讼财产保全金。法院受理此案后,一直未开庭审结,且未退还此款。张宝华为要求退款打了8年的官司,但一直没有结果。前不久,张宝华向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反映了这一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对此非常重视,积极监督予以解决。 今年,针对部分在实施国家赔偿法前发生的冤假错案群众未得到应有补偿这一问题,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两次常委会,研究重点针对3起发生在实施国家赔偿法之前的冤假错案、2起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监督,引起市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协商下,乌兰浩特市政府拨出专项资金对5起案件进行赔偿。这5起案件的赔偿费总额大约需40万元,因当地财政困难,市人大常委会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的前提下,协商对5起案件进行了量力赔偿,实际赔偿金额占整个赔偿总额的三分之一。 这5起案件的量力赔偿,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受害人的高度赞扬。收到赔偿费的人激动地说:“人大机关依法监督司法机关,拉近了普通老百姓与党和政府的距离。人大机关为我们老百姓说了话、撑了腰,讨回了公道!市人大切切实实代表了老百姓的利益。” 乌兰浩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海虎告诉记者:“量力赔偿不在钱多少,其意义是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向老百姓认错了、道歉了!结果是老百姓很满意,进一步拉近了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树立了‘一府两院’知错就改的好形象。”(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