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腐败苗头吃“黄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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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6:46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有谋)今后,党员干部有轻微违纪行为的将被出示“黄牌”———警示训诫。在省纪委昨天召开的建立警示训诫试点工作汇报会上,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董雷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逐步开展警示训诫工作,建立更加完善的惩治腐败体系。 在当前腐败现象处于易发多发高峰期的新形势下,省纪委为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在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之间建立起一道新防线,通过警示、训诫、督察、疏导、纠正等 根据各地的试点情况看,凡被训诫的党员干部,将被要求限改,限改期内不得评选先进、优秀,不得提拔。对拒不接受训诫或延期训诫后仍不改正错误的,按党政纪律给予相应处分或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调离、免职等处理。 董雷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大胆运用警示训诫这一有力武器,并不断完善警示训诫机制,使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据悉,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建立警示训诫制度,在全国还是首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