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闹“离婚” 法院成功调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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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9:24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新华社南昌11月7日电(张敏、吴蔡) 江西省南昌市的一名同性恋者因不堪昔日“恋人”的连续干扰,求助法律希望恢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南昌市西湖区法院日前成功调解了这起因同性恋引发的纠纷。 1969年出生、毕业于名牌大学的江西省某研究所员工吉某,由于对英俊潇洒的男性有 但在1999年底,无正当固定职业的汪某以自己染上性病为由向吉某索要财物,并以公开双方关系胁迫吉某“借款”。从1999年底至2003年5月,汪某或以跪地哀求,或以公开同性恋关系,甚至以持刀相向等方式恐吓、敲诈吉某共20多次,累计金额逾万元。吉某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以民事侵权为由将汪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汪某立即停止侵害并赔偿经济及精神损失抚慰金共计3.83万元。 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汪某向吉某赔礼道歉、今后不再以任何理由干扰吉某的正常生活,以及返还吉某财产折合人民币1.57万元的调解协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