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护林员失职还是林业局失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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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09:48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6旬老汉:林业局不讲信用 海南省万宁市和乐镇芳市村68岁的陈关秀,和往常一样上山查看自己悉心管护9年多的工程林,却发现有上百名不明身份的人带着电锯、刀斧正在砍树。他赶紧跑下山向万宁市林业局汇报,但让他无法相信的是,林业局的有关人员告诉他,树已经卖了,一共卖了15000元钱…… “我和万宁市林业局签订了《承包管护工程林合同书》。9年多来,我悉心管护,几乎是用自己的血汗将824亩幼木浇灌成材,眼看收获在即,没想到万宁市林业局竟单方面‘撕毁’合同,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悄悄将树卖掉……”11月2日下午,陈关秀老泪纵横地诉说起自己遭遇的不平事。 据陈关秀介绍,他是一个本分的农民,在种植方面有一技之长。1992年的一天,他路过万宁市(原万宁县)林业局办公楼时,被时任局长叫住,问他是否能够发挥专长,承包一块刚被大火烧过的林地。就这样陈关秀与林业局签订了合同,并陆续在县林业局领取了7.1万元的相关费用。 陈关秀向记者出示了一份《承包管护工程林合同书》,上面有万宁县林业局、北大乡政府、当地村委会的公章和陈关秀的签名,签署时间为1994年3月23日。合同约定:1993年万宁林业局在北大乡封塔岭一带营造工程林824亩,经省林业局验收合格,为确保幼树正常生长,巩固造林成果,由陈关秀承包管理这824亩工程林,同时经常巡查,严防不法分子偷砍破坏。林权属万宁林业局所有,但承包利润分成注明:管护的工程林满10年后采伐,还清工程林投资款后,利润实行比例分成,即陈老汉得五成,林业局三成,当地乡政府和村管区二成。此前,前任林业局领导只要有人要买树,都会找陈老汉商量。 陈关秀说,这824亩林地是他用自己的血汗浇灌长大的。忙的时候,他还要叫上自己的儿子、儿媳或雇别的工人来帮忙,9年多光雇工就花了约2万元。 今年10月17日上午,上百名不明身份的人带着电锯、刀斧等工具,和陈关秀招呼都没打就动手砍树。他试图出面阻止,那些人竟拿着砍刀威胁他“再多管闲事就砍死你”。看着自己9年多来用血汗呵护成长的大树被一棵棵砍倒,老人感到自己的心在流血。 交涉无果 11月3日中午,记者前往砍树现场采访,出了国道约20多公里的地方,就能看见一条刚刚新开的约一公里长的山路,路面很清晰地印着四轮车轧过的痕迹。陈关秀告诉记者,这就是为了运木材而新开的路———先用农用四轮车往山下运,再由停在村头的大卡车运走。 记者在封塔岭砍树现场看到,被砍的树桩、树枝和木材满山皆是。陈老汉质疑,为把这些树从山上运出去,买树人自己开出一条长达千米的宽阔道路。如果利润不大,会舍得下血本修路吗? 据知情人介绍,10月23日,在山脚下就能听到轰隆隆的电锯马达声和刀斧砍树的声音,在山下的路边,很多工人正往一辆大货车上装砍下的木头,几辆四轮农用车不停地往山外运木头。而砍树工人都说老板不在,他们只管砍树,别的不知道。 陈关秀看到有人上山砍树后,马上向林业局反映,这时林业局的领导才告诉他,那些林木已经卖给了别人。陈关秀当时一下子懵了———按合同约定他享有5成的利润,林业局竟背着他卖掉了。 陈关秀说,据他对山上树木的数量、大小和目前市场价格的了解,该片林木大约能值50万元。当初栽树时,林业局投入了约7万元的造林款,他在管护过程中雇工干活花了2万多元。林业局以1.5万元将该片树林卖掉,他和国家都会蒙受损失。他纳闷,价值约50万元的林木,林业局为何只卖了1.5万元? 陈关秀称,他找林业局交涉时,局领导说合同书弄丢了,一直没有给他一个说法。 在多次找林业局交涉无果的情况下,10月20日,陈关秀将万宁市林业局告到万宁市人民法院。 林业局:要追究他的责任 11月4日上午,就林业局卖工程林一事,记者电话采访了该局局长肖淑霞。 肖局长这样说:“哪有824亩,实际上才200多亩,他到法院告我们,我们还要到检察院去告他。他领取了我们70000多元的护林费,真正算起账来他还欠我们的钱……我的手机没电了……”之后电话就断了。 下午4点多,记者又接通了肖局长的手机,她只含糊地说了两句,说她不接受记者采访,就把电话挂了。 随后记者无论怎样打,不是不接就是不在服务区或者关机。 11月5日,记者采访了万宁市林业局分管林政的许副局长。他表示,林业局有没有找到合同并不重要,只要有合同就得承认,此事既然陈关秀已起诉到法院那就由法院来裁决好了。 他说:“陈关秀说我们卖了824亩林木,那是不可能的,业内人士都知道,县级的林业局根据《更新采伐的管理办法》只能够审批5公顷(75亩)以下的林木砍伐,我们不管合同上写多少亩,那是前两任领导的事情,即使是真有824亩的话,我们也不可能卖那么多,如果卖那么多的话,那是国家林业局都要管的事情了。作为林业局长,砍伐审批权限范围是最基本的东西,所以我们审批卖掉的是50亩,而不是824亩。” 许副局长说:“说实话,现存的林木肯定卖不到71000元,陈关秀也要负一定责任,因为他是管护合同,里面有一条,陈关秀在管护期内因失职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工程林损失时,林业局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罚他。” 他接着介绍说:“合同上是写到824亩,但是去年陈关秀自己向我们打报告说由于自然灾害等等原因,现在所剩的林木只有120亩,他申请想买下这120亩的林木,但我们没有批准,他的申请书现在还在我们这里。” 据悉,万宁市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桩林业局和护林员的纠纷案,并将择日开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