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规定辖区1年发生2起重特大案件的领导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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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0:44 人民网 | |
人民网西安11月8日电 记者郑少忠报道:西安市委、市政府日前转发西安市综治委等五部门关于《西安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查究暂行办法》,对一年内辖区发生两起以上重、特大投毒、爆炸、涉枪等案事件的各区县、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查纠,情节特别严重的将被免职。 办法还规定,辖区群众满意率低于70%的,各区县、各部门党政分管领导将被查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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