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市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撑起一片蓝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1:21 法制日报 | |
赵俊杨 槐柳 本报记者 刘忠谕 地处鄂西北的古城襄樊是一个有着580万人口的工业重镇。近年来,随着古城经济的蓬勃发展,大批民营企业前来“安营扎寨”。记者走访了襄樊市内一些较有名气的企业家,他们说:做生意最怕吃了亏没地方讲理,这里公正,襄樊市两级法院就是我们信得过的讲理的地方。 有理不愁没处说 民营企业因为不姓“公”,最担心打官司时受歧视,在发生合同纠纷、行政纠纷必须上法庭时,如果碰到对方是国有企业或者国家机关,他们往往更加发愁。这种“心理”不止一个地方的民营企业有,有时候一个不公正的司法氛围不仅民心尽失甚至还会让大批投资流失。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后,襄樊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公正司法。襄樊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万桃元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能否吸引大量投资往往取决于一个地方的发展软环境,其中法院能否公正司法就是这种软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市委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最大的要求就是公正与高效。” 据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王健介绍,近两年,全市法院每年审结的各类合同案件达两万五千余件,标的额超过3亿元,其中涉及民营经济的案件占相当大的比重;而且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这个比重还在上升。在审理这些案件时,法院十分注重贯彻主体平等、合同自由原则,对诉讼各方当事人都予以平等保护,从未因当事人地域或所有制性质的差异而“区别对待”。考虑到民营经济目前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襄樊中院特别注重加强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握手言欢。 为了切实保证司法公正,襄樊中院高度重视制度建设,严格规范司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并建立了“大立案、精审判、强执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襄樊中院还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法官业绩考评制度,将法官的办案质量与对法官的评价、晋升、使用挂钩,使法官更加自觉注重办案质量。 在襄樊,一些民营企业家还担任执法监督员。民企执法监督员与省市人大代表及行业代表,可以参加法院内部的执法检查活动,可以提各种合理化建议,可以随时反映法院工作人员以权谋私行为。民营企业普遍感到,有理不愁没地方说。 换位思考提高效率 记者在襄樊中院听到一句特殊的口号:站在企业利益的角度提高效率。 2002年,襄樊中院调整执行机构,新设执行局,开创统一调度、统一指挥的执行工作新体制,解决了执行提速的硬件问题。 2003年,为进一步提高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速裁法庭、民商事审判方式改革应运而生。简化民商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今年更是作为便民措施重点推出。 首先,实行了繁简分流,在基层法院普遍成立简易案件合议庭。一些标的数额小、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简易案件合议庭受理后视状况缩短答辩期,强调举证时限,简化法律文书制作,当庭宣判率很高。 其次,建立流程管理体系,统一立案、审限监督、坚持评查,基本杜绝了不合格案件的发生。另外,加强调解,使调解不仅可以在庭前、庭中、庭后和执行过程中,甚至延伸到法庭以外,这样只要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就及时审查确认,避免了对审判资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达到最好的社会效果。 执行难的瓶颈也是今年大力攻克的难题。记者在襄樊中院执行局听到不少新举措:分段申请、分段收费、分段执行制度,债权凭证制度,交叉执行制度,执行局内裁决权、命令权、执行实施分离制度,运用媒体公开曝光制度,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予以公开处理等,一系列新举措的推行考虑的只是方便当事人,提高执行效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