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低收入家庭贷款买房可享受贴息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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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11:45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11月8日电(记者罗新宇)上海市近日规定,本市中低收入家庭贷款购买一套自住的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可以享受贴息政策。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房地资源局联合出台的政策规定,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财政局每年年初公布的标准(2003年为13250元)者,以贷款方式购买上海市一套自住中低价位商品住宅(包括二手房),可享受贴息政策。中低价位界定为:每平方米单价不超过3500元,建筑 享受贴息政策的家庭,在政策期内享受贴息的商品住宅仅限一套。对符合享受贴息政策条件的购房家庭,根据购房后可享受政策期限、贷款金额和所购商品住宅单价、面积等,计算实际享受贴息金额。最高可享受购房贷款总额15%的贴息。 政策规定,享受贴息政策的商品住宅,在政策期内原则上不得转让。对所购商品住宅在政策期内提前还清购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自次月起不再享受贴息。已按上海市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且面积超过本规定享受政策面积条件的非动迁居民家庭,不享受本规定的政策。 此间专家认为,这个政策的出台,体现了上海市政府的一种政策倾斜,也是对上海房地产市场的一种良性补充,体现了政府在市场充分发挥作用后兼顾公平的考虑,将对缓解上海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矛盾有一定积极作用。(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