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向衡阳“11·3”抢险英雄群体学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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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8日21:36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8日电(记者王雷鸣)一心为民赴汤蹈火危难显身手,奋不顾身舍生忘死英魂昭后来。公安部8日作出决定,在全国公安系统特别是在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开展向湖南省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学习的活动。 2003年11月3日5时许,湖南省衡阳市衡州大厦发生火灾。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接警后,迅速调集16辆消防车、150余名消防官兵到场施救。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艰苦奋战,成功地疏 公安部作出的决定指出,“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是公安战线涌现出来的众多先进集体的突出代表,他们用鲜血和生命忠实地践行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了执法为民的诺言,生动体现了公安消防部队的优良传统和当代消防官兵崭新的精神风貌,他们是全国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官兵学习的楷模。 决定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在广大公安民警和公安现役官兵中迅速掀起学习“11·3”灭火抢险英雄群体先进事迹的高潮。要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勇于奉献的崇高品质,永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学习他们恪尽职守、不辱使命的敬业精神,掌握为人民服务的过硬本领;学习他们奋不顾身、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