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恐吓电话敲诈别人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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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09日09:34 每日新报 | |
宫伟张万青霍丛丽 新报讯【记者宫伟通讯员张万青霍丛丽】一陈姓男子刑满释放仍不思悔改,继续伙同他人打恐吓电话敲诈别人钱财,没想到在取钱途中被警方抓获。日前,这起由蓟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的案件已审理终结,被告人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某伙同吴某(在逃)预谋对蓟县城内的一个批发站老板进行敲诈。2003年5月底的一天晚上,吴某给该批发站老板多次打恐吓电话,向其索要现金50000元,并扬言如果不给钱就绑架其子女;如果报案,就烧毁该批发站。 6月上旬的一天早晨,吴某又在批发站的卷帘门下放了一封恐吓信和一瓶汽油,信的内容与恐吓电话基本相同。又过了几天,吴、陈再次来到蓟县城内,陈某按照吴的口述,又多次给批发站老板打电话,让其准备好50000元现金,让其司机把钱送到某停车场。批发站老板及时报警,并按照约好的地点送款,陈某在取款时被化装成司机的公安干警抓获。鉴于陈某敲诈未遂且在该案中所起作用较小,法院做出上述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