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监所公开5项承诺 接到举报后3天内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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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07:40 华商网-华商报 | |
本报讯 (记者 胡婕) 随着2003年《食品卫生法》宣传周落下帷幕,为了进一步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省卫生监督所日前向社会公开五项承诺: 一、严格执行卫生监督文明执法行为规范和六项禁令。严禁无执法证件进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或可能影响工作的时间内饮酒,严禁非公务时间着监督服在工作场所就餐和娱乐,严禁收受或索要管理相对人的礼品和礼金,严禁在被监督单位报销任何 二、真心实意、积极主动地为企业和管理相对人提供服务。对非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决不手软,依法查处;对合法企业积极扶持、指导,督促其走自我完善的良性发展道路。 三、绝不允许推诿扯皮现象发生。在卫生许可受理与审核工作中,实行“一厅式”服务,在受理过程中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申报注意事项,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资料的形式审核并以书面形式告知受理结果,7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和资料卫生审核工作,审核资料完整齐全后,3个工作日完成材料整理上报工作。在案件查处工作中,接到群众举报3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结果。 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自觉接受企业、社会和群众监督。 五、严格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行政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