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矿车辆要留买路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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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3:34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宋季华)本月7日,博罗县委、县政府向全县通报对该县利山铁矿管理收购站擅自设点违规收费作出的处理决定。 10月28日,群众举报利山铁矿管理收购站在公庄镇大陂村黄姜龙村道设点收费,向过往的运矿车辆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每车5元,产品销售差价款(办证费、环保费、青苗补偿费、管理费、职工工资等)每车100元至110元不等。 博罗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群众的举报,10月29日就派出联合调查组进驻公庄镇深入调查。经查实,1998年3月,由该县利山铁矿管理收购站牵头,联合广州利山铁矿场等4家单位经营铁矿石,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购销差价,结余金额近47万元。今年5月,利山铁矿管理收购站又与大陂村委会擅自设立铁矿产品代销点,收取购销差价,村委会其后又将经营权转包给3个村民。至10月28日止,共向来往车辆开出717张票,收取了71890元,除了部分用作人工费、业务费开支,还有近5万元被平均私分。11月4日,博罗县纪委、监察局对此事件作出严肃处理,决定取缔私自设立的收费站,解散收费人员,并分别给予收购站副站长范富贵等4人留党查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等处分,没收非法所得,责令县矿产公司等主管单位作出深刻检讨。 博罗县委书记邓庆忠表示,这种乱收费行为增加了企业和农民负担,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博罗各级部门将以此为鉴,认真吸取教训,为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利益,为营造一个文明健康稳定有序的环境而不懈努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