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行窃吓死人该何罪?难住了执法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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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5: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该案遭遇法律空白,难住了执法机关 云南消息据《滇池晨报》报道:一个农村的小偷吴某,在偷盗主人家的东西时,却在无意间将有心脏病的女主人吓死在家里。为此,执法机关在对小偷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和负有相关的赔偿责任的问题发生了各自不同的看法。小偷行窃吓死主人究竟该当何罪?此案难住了执法机关,也给法律提出一个尴尬的空白点。 吴某是会泽县的一个农民,今年4月5日夜里11时许,他在偷邻村孙老太的东西时,无意间将有心脏病的孙老太吓死。5月11日,当地派出所将吴某抓获。 公安机关的尸检结果说明:孙老太由于心脏病突发死于今年4月5日夜里,这正是吴某行窃的时间。 小偷行窃吓死人到底该承担什么责任呢?目前,检察机关没有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但是他负不负有民事责任呢? 对此,昆明市明靖律师事务所的韩金龙律师认为,孙老太的死亡,给其家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应负民事违法过错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夏体雷)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