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管理 解决散小乱差问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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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6:22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沈路涛、周玮)积极推广自助消费的量贩式歌舞娱乐场所,鼓励娱乐企业走超市化、规模化、品牌化和连锁经营之路,引导歌舞娱乐场所向商业区和旅游区发展,严格歌舞娱乐场所申办程序,实行审核公示制度……针对目前我国娱乐场所整体层次较低的现状,文化部近日出台一系列措施,着力加强和改进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切实解决娱乐场所散、小、乱、差问题。 按照文化部日前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歌舞娱乐场所管理的通知,文化部除以优化结构、控制总量为中心,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外,今后娱乐业发展将鼓励经营者积极采用现代高新技术改进传统娱乐形式,引进、开发新的娱乐品种,建设现代化的娱乐产业。 今后,酒吧、茶座、饭店等非歌舞娱乐场所兼营歌舞娱乐经营活动也将纳入娱乐场所管理范畴。文化部将加强对酒吧、茶座、饭店等非歌舞娱乐场所兼营歌舞娱乐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对于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的场所,及时提请工商部门处理。同时将加强对歌舞娱乐场所表演和播放节目的审查、监督和引导,严禁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无证照演出单位或演员个人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以及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的任何形式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文化部还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赌博、吸毒、贩毒以及色情淫秽表演、营利性陪侍等违法违规活动。对为上述活动提供方便场所的,一经查实,除依法对有关负责人员进行处罚外,要提请工商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严禁歌舞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消费,严禁接纳未成年人在场所内从事任何形式的经营性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场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为引导歌舞娱乐业健康发展,文化部还将加强对经营者的培训,通过命名、评选、奖励以及免审等措施进行正面宣传和引导。对歌舞娱乐场所消防设施不到位、卫生条件不达标、工作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不得力的场所,通过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当事人和有关部门进行整治。(完)(来源:新华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