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诚信实行分类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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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17:2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滨)合同违约、债务拖欠、偷逃税费、走私逃汇、商业欺诈、假冒伪劣……当前,诚信缺失已经日益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热点难点问题。昨天,中央文明办、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正在全国联合开展“共铸诚信”活动。各有关部门将实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监管、建立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 据了解,工商部门要根据企业在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和市场退出等方面的信用状况对企业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对于守信企业出示“绿牌”,予以重点扶持,年检免审,免于日常检查,提供优质服务;对于那些严重失信的企业出示“黑牌”,吊销其营业执照。税务部门要建立完善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对纳税人实行不同的管理待遇:对信用较高的A级纳税人免除当年税务检查,对信用较低的D级纳税人依法收缴其发票、停止向其发售发票或停止其出口退(免)税权。同时,质检部门要建立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价制度,按照企业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并开展“计量诚信”系列活动。 配合此次活动开展的“第二届中国企业信用论坛”将于11月29日至30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