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报:百姓挑战垄断价格的悲壮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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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0日20:2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作者:东方尔 日前众媒体在对涉及到兰州140万市民的供热调价经过了一波三折的涨价与反涨价的斗争,兰州市民才终于成功对垄断价格进行了否决改写的事件进行报道时,用了“兰州市民成功挑战垄断价格”的字眼。 不知为什么,看了这样的字眼儿,笔者的心里一直有些堵。为什么像这样一个涉及140万老百姓,对老百姓的生活质量、生活需要有着如此关切性的问题,却要由我们的市民进行顽强的、不懈的斗争和努力才最终“对垄断价格进行了否决和改写”呢? 我们的物价部门难道不是为百姓谋利益的吗?我们的物价部门的职责中难道没有打击价格垄断这一条吗? 就我的了解,作为政府机构中的一个职责部门,设立在我国各级政府中的“物价委员会”从成立的那一天起,其职责就是打击价格垄断,查处哄抬物价,为百姓服务的。可为什么在诸多地方城市的种种的“价格论证会”上,在诸多城市涉及到自来水、电力、煤气等与老百姓利益相关的“提价”问题上,不少物价部门却常常扮演着“垄断部门”怎么说,他也怎么说的角色呢? 近几年来,物价部门的权利,物价部门的力量之所以不断弱化,不少百姓之所以一提起“物价部门”就常常误解“物价部门”与那些“想提价就提价”的“垄断部门”是坐在一条板凳上的利益伙伴,其原因正在于,我们的物价部门查起小商小贩来的确是“绝不手软”,可一涉及到某些垄断部门的提价,某些权利部门的乱收费,常常都是“装聋作哑”,或者干脆扮演“装忙”的角色。别的不说,就拿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曝出的一件事为例,某市的城管大队专门成立了一个“占道收费小组”,对市民在进行店铺屋内装修时平贴在墙面上根本没有“占道”的广告牌,收取“占道费”。而这些收费小组的手中所持的收费理由正是“物价部门”发放给他的“收费许可证”。 没有占道却收取占道费的事件经媒体曝光之后以“退款”告终了。这种“经百姓斗争”和“媒体曝光”后的退款告终与“兰州市民成功挑战垄断价格”实在具有一种同样的悲壮意味。而现实是,如果没有这种“悲壮”,兰州的供热价格听证会就只能是涨价宣布会,也正是这种“悲壮”成功地阻止了我们物价部门在听证会上扮演不管垄断部门提多少价都“举手同意”的角色。 为此,笔者在这篇文章的结尾想要说的是,但愿兰州140万市民的这种“斗争”角色将来由“物价部门”来扮演,也许到了那一天,我们所生活的城市,才能真正根除某些垄断部门随意涨价、行政部门乱收费的丑陋现象。 | |